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性地提出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對策措施。 (1)用人單位打磨崗位噪聲超標,打磨崗位的噪聲防護設施未達預期防護效果,建議加強噪聲防護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時更新老舊損壞配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杜絕在防護設施未開啟或不正常情況下進行生產作業。 (2)根據相關規定完善接害崗位員工職業健康檢查的檢查項目,及時安排職業健康檢查異常人員進行復查,完善用人單位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在不影響生產需求情況下,盡量落實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 下一階段的評價或檢測工作建議 (1)用人單位人事行政部負責聯系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及評價,檢測及評價結果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2)今后如因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規模等有變化而導致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發生變化及因作業人員生產制度、接觸時間等接觸情況變化導致接觸濃度或強度變化使職業病危害程度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