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職業病防護設施 (1)對工作場所特別是3F白胚車間的拋光機、修邊機進行隔聲降噪、合理調整設備布局減少對附近其他崗位的影響。 (2)用人單位3F白胚車間、4F彩噴車間的排風罩應根據制定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保養及維修計劃,明確維護保養項目、周期頻次、責任人員等內容,以及進一步加強對其他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及檢修,并做好相關記錄,妥善保管。 (3)建議用人單位3F白胚車間、4F彩噴車間根據《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GB/T 16758-2008)的技術要求,改進排風罩設置位置,在使工作場所有害物濃度達到相應衛生標準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捕集效率,以較小的能耗捕集有害物:合理組織車間氣流。 (4)建議用人單位對逸散粉塵的拋光、修邊崗位和有毒物質的彩繪作業場所進行分隔設置,防止塵毒交叉影響。 (5)建議用人單位在3F白胚車間、4F彩噴車間、調漆倉庫可能存在或產生有毒物質的工作場所應根據有毒物質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點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置不斷水的緊急洗眼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