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可知,擬建項目屬于第C大類“塑料制品業”和“產業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建議: 職業病防護設施補充建議 擬建項目應定期對除塵裝置、通風排毒裝置及配套設施、排風罩、管道等防護設施進行檢維修,確保作業過程防護設施運行時能夠滿足工作位合理控制風速; 總體布局補充建議 擬建項目非生產區設置在生產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向,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5.2.1.4條款,非生產區應位于生產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建設單位在下一步設計中應根據廠區布局及周邊企業產生危害源進行合理布置非生產區位置。 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裝備補充建議 (1)《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1部分:總則》(GB398000.1-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氣》(GB39800.2-2020)等標準、規范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為:應為生產車間一線各崗位作業人員配備防護服、耳塞、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用品。在下一步設計過程中,應明確各種工種個人防護用品的配置型號、參數、發放周期等信息。 (2)擬建項目投產運行后應當對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 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應急救援措施補充建議 (1)擬建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相關要求,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氯化氫及鹽酸中毒應急預案》、《一氧化碳中毒應急預案》、《氮氧化物中毒應急預案》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預案中應包括組織機構人員、通信聯系方式、應急響應程序、應急演練、應急物資等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由建設單位安全、消防、保衛及合作醫療機構等部門參加,并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做好記錄和總結。 (2)應對擬建項目的應急醫療衛生資源情況進行說明,包括有毒化學物救治的人員能力建設、裝置現場醫療救治和廠區級的項目協作關系及對臨近的有救治能力的社會醫療衛生機構的協作關系進行說明。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將本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相關信息,告知就近醫院,以便發生急性職業性危害事故時及時開展應急救援,同時與就近有進行急救能力的醫院建立合作關系,開辟綠色通道。 (3)應明確急救藥箱內藥品種類和數量、甲烷報警裝置具體設置位置、設置數量及報警值設置。 (4)對于各類設備的檢修應針對各類設備的特性分別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對密閉設備進行清理維修時,應對密閉空間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門的培訓,應根據《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 (GBZ/T 205-2007)的要求,制訂密閉空間作業操作規程,要求維修工進行密閉空間作業時須攜帶便攜式報警裝置,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進入生產設備、管道等密閉空間前,需對其進行通風處理,并進行內部氧含量的測定,當內部氧含量19.5-23.5%時,方可進入,且現場需配備監護人員,確保現場所有作業人員能夠嚴格按照密閉空間作業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輔助用室補充建議 擬建項目2#樓、3#樓、5#樓、6#樓和鍋爐房車間衛生特征等級為2級,8#樓、9#樓車間衛生等級為3級,依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相關要求: 浴室、盥洗室、廁所的設計,應按勞動者最多的班組人數進行設計。存衣室設計計算人數應按車間勞動者實際總數計算。 車間衛生特征2級的車間應設浴室,車間衛生特征3級的車間,車間附近或廠區設置集中浴室。浴室內一般按4個~6個淋浴器設一具盥洗器。 車間衛生特征2級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則設計,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車間衛生特征3級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層存放的原則設計。更衣室與休息室可合并設置。 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實際需要設置休息室或休息區。休息室內應設置清潔飲水設施。若女工較多,應在車間附近清潔安靜處設置孕婦休息室或休息區。 男廁所:勞動定員男職工人數<100人的工作場所可按25人設1個蹲位;>100人的工作場所每增50人增設1個蹲位。小便器的數量與蹲位的數量相同。女廁所:勞動定員女職工人數<100人的工作場所可按15人設1個~2個蹲位;>100人的工作場所,每增30人,增設1個蹲位。 建筑衛生學 建設單位應在下一步設計中,明確采光照明設置的燈具參數,依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相關要求。 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補充建議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具體設置措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要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補充完善: 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 標準規范的要求,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應嚴格按照其制定的職業衛 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做好運行后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建設單位應在辦公區域、工作場所入口處等方便勞動者觀看的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設置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建設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工程建設預算中,下一步設計中應明確: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組織工作、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職業衛生宣傳培訓、職業健康監護、警示標識與告知等項目的經費預算。 依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的相關要求: ①應在產生噪聲的工作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 ②應在有毒物品工作場所設置“禁止入內”、“當心中毒”、“當心有毒氣體”、“必須洗手”、“穿防護服”、“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戴防護手套”、“戴防護眼鏡”、“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并標明“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警示標識; ③應在能引起職業性灼傷或腐蝕的化學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腐蝕性”、“遇濕具有腐蝕性”、“當心灼傷”、“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戴防護眼鏡”、“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標識。 ④應在高溫工作場所設置“當心中暑”、“注意高溫”、“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 ⑤根據接害崗位實際需要,由各類圖形標識和文字組合成《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應設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 依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用人單位“三類人員”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閩衛職健函〔2020〕213號)的相關要求: ①用人單位“三類人員”(即: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接觸危害勞動者)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采取形式多樣的培訓,確保“三類人員”培訓率達95%以上。 ②職業衛生培訓采取“線下培訓”和“線上培訓”兩種方式。“線下培訓”可由具有獨立法人的培訓機構組織或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線上培訓”可由具備在線培訓、遠程視頻考核等要求的網絡平臺開展。 ③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完成規定培訓學時后,可參加線下考核和線上考核,首次考核未通過的,可補考一次。補考未通過的,需重新培訓規定學時后參加考核;考核通過后由培訓機構發放職業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全省范圍通用。變更用人單位的,培訓合格證明需由新用人單位確認并加蓋公章。 ④接觸危害勞動者完成規定培訓學時后,各類培訓機構應提供培訓記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所從事崗位設置要求自行組織考核,考核通過后方能上崗 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9號)、《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和規定,對新錄入、轉崗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定期對在崗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建設單位組織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內容應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執行,體檢項目見附件4,對檢查結果異常的員工應按照體檢機構的建議調離崗位,定期復查。 依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49號令)相關要求,勞動者個人健康監護檔案應包含如下材料: ①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②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③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④職業病診療資料; 根據職業健康檢查情況分析,建設單位進一步加強在崗期間人員職業健康檢查情況,所有接害崗位人員每年需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根據檢查報告建議,做好后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