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中的規定,建設項目所屬行業類別涉及“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其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結合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確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為一般。 建議: 1、整改性建議 (1)甲類倉庫中應設置有液體化學物質的防泄漏或防止大量擴散的應急救援設施,如在各類液體化學物質包裝物下設置防泄漏托盤,倉庫外設施圍堰或溝槽。 (2)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參加外部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不斷增長職業衛生管理知識,增強職業衛生管理能力,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針對建設項目可能發生的急性職業損傷,應根據應急預案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條例》組織勞動者進化學品中毒的應急救援培訓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每半年演練一次,提高應急處置技能,并做好演練的影像資料、文檔記錄,按要求妥善保管。 2、持續性改進建議 (1)應根據制定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保養及維修計劃,明確維護保養項目、周期頻次、責任人員等內容,進一步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及檢修,切實執行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做好相關記錄,并妥善保管; (2)加強對應急救援設施的定期維護、檢修和保養,做好維護、檢修和保養記錄,對急救箱藥品應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急救藥品均在有效期內; (3)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勞動者在巡檢或作業時正確佩戴和使用; (4)對個人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及時對個人防護用品數量進行補充,確保個人防護用品數量滿足勞動者的需求; (5)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實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以及勞動者的教育要求,其中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需參加今后衛生健康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活動或通過網絡培訓教育可以,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勞動者教育不得少于4課時,培訓周期為一年; (6)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和有序開展; (7)在今后的職業衛生管理過程中應根據已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持續更新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個人防護用品領用、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監護等職業衛生檔案內容; (8)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9號)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檢查項目、周期以及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組織勞動者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今后如有新錄用或離崗的勞動者,應按照要求,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檢查項目、周期具體見附件1; (9)應根據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持續更新、完善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3、預防性控制措施建議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2)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車間布局、所用原輔材料、中間副產物、生產產品等發生重大變更時,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 (3)建設項目應按要求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向泉港區衛生健康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4、其他建議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90號)的相關規定,建設單位應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并在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向南安市衛生健康局提交書面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