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 嚴重。 13.1總體布局 用人單位今后若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總體布局設置應符合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 13.2 職業健康監護 (1)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第49號)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用人單位今后如有新錄用、離崗的勞動者,應按照要求,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2)用人單位應對健康檢查機構建議復查的員工,應按照要求時間及時安排復查。 13.3 輔助用室 建議用人單位在石墨化車間內設置浴室及淋浴器,浴室及淋浴器應滿足GBZ 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13.4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資料。 (3)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現狀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