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用人單位應按照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為嚴重進行管理。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 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光源位置選擇宜避免產生陰影。應減少裸光照射并且使用深顏色燈罩,以完全遮蔽眩光或確保眩光在視野之外,從而避免來自燈泡眩光的影響。 (2)建議用人單位合理進行布局,將氣割工工作崗位遠離噪聲較大的振砂設備;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作業時間,并督促作業人員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3)建議用人單位應按照體檢機構建議,安排職業相關異常人員進行復查。 (4)建議用人單位應該進行合理布局,氣割工崗靠近澆注成品放置區,導致氣割工的工作崗位接觸的高溫超過限制;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作業時間,并增設防護設施如空調、工業風扇等,來降低氣割工的工作崗位接觸高溫。 (5)建議用人單位應采取除塵設施,降低車間粉塵濃度,從源頭降低粉塵的逸散;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作業時間,并督促作業人員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6)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增設男廁所的蹲位數來滿足男員工的需求。 (7)建議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換。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8)建議用人單位加強通過職業衛生知識培訓進行告知,每年對新進員工或在職員工進行職業健康相關知識培訓;尤其是對上崗前的勞動者以及定期對在崗期間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主要進行職業安全健康法規、職業危害基本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 (9)建議用人單位今后如因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規模等有變化而導致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發生變化及因作業人員生產制度、接觸時間等接觸情況變化導致接觸濃度或強度變化使職業病危害程度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價。 (10)建議用人單位注意工作中每小時后要做短暫的休息,預防固定姿勢作業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損傷:工作臺、椅的高度,前臂與上臂、大腿與小腿成90度左右為適宜、工間休息做保健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