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一般。 建議: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從從總體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培訓和下一階段的評價或檢測工作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對策措施。 13.1 總體布局 建議該用人單位在今后企業建筑規劃中應合理布局,注意各車間的合理布局,將車間選址的方位考慮進去。建議企業若今后有改擴建的情況時應將高溫熱源的車間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的下側。 13.2 職業病防護設施 對于噪聲和高溫超標的崗位,建議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實際能否滿足職業限值要求的實際情況,增加局部降溫等控溫設施和減振降噪或隔聲設施。 (1)用人單位可考慮對織造機、造粒機和加彈機等高噪聲設備進行改進或個體隔離,優先采用低噪聲、低振動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從聲源上控制噪聲。 (2)建議用人單位對于熔體車間、紡絲車間和燙平工序等存在高溫的作業場所,增加通風降溫設施,降低車間內的溫度,并且適當調整高溫作業崗位勞動者作業時間,減少高溫接觸時間。 (3)及時清理各排風系統管道中的積塵,防止堵塞。加強局部排風系統風機的功率,以增加其風力強度。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做好相關記錄,并妥善保; (4)對于超標崗位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標準和規范要求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改進、改善職業病防護設施后使之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13.3 應急救援 (1)建議用人單位在車間現場設置安全用品防護柜。 (2)建議用人單位將安裝機械通風系統與報警裝置連鎖,能對突發事故能做出較快的反應,降低事故危害。 (3)按照高溫應急救援演練預案進項高溫的現場應急救援演練。 13.4 職業健康監護 (1)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所提出的建議,安排需要復查的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相關復查; (2)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完善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3.5 個體防護 (1)用人單位應強化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狀態。 (2)用人單位應增強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作業人員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訂相關制度,杜絕只配不戴的現象。 13.6 輔助用室 建議用人單位在存在高溫作業的熔體車間和紡絲車間等車間衛生特征2級的車間里設置浴室,在夏季高溫季節時用于高溫作業人員的淋浴降低體表溫度。 13.7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應做好職業病防治與監督管理工作,確保職業病防護措施實施到位,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3) 建議用人單位對公告欄、告知卡和警示標識等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13.8 職業衛生培訓 建議用人單位應對新入職的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對在崗員工進行定期的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方面的知識。 13.9 下一階段的評價或檢測工作建議 (1)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全面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 (2)今后的檢測及評價結果應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監督部門備案。。。 |